欲先取之必先予之 不指定

freebird , 2007/06/21 02:03 , 我的涂鸦 , 评论(0) , 阅读(397) , Via 本站原创 | |
《道德经》第36章:“将欲去之,必固举之;将欲夺之,必固予之。”后两句的意思是:想要夺取它,必须暂时给予它。 这句话流传至今,已经变成了“将欲取之 必先予之”,用在商场非常贴切。那么作为一个商人他究竟想要取得什么、得到什么呢?想取得是利,想得到的是好名声。 那 “无奸不商”“商人重利而轻义”这样的评价,也是愿意得到的吗?

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,商人重利本身并没错,相反他们的富足对国家、社会是有好处的,“先让一部分人富起来”“鼓励私营企业大力发展”这些国策都可看出国家是鼓励商人行商的。虽然,市场经济是“天下熙熙皆为利来,天下攘攘皆为利往”,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本无可厚非但这并不等于重利就可以轻义。我们的获取在世界上的一切,同时我们也在不断的付出。商人最大的目标是什么?是赚钱,且不问其目的是自己花还是亲人用,或如比尔.盖次捐献于社会,首先在经营中其目的是要赚钱得利益。

多数企业都制定所谓的企业文化,服务原则,表明一切都是为了客户利益等等,把企业形象描绘的如何如何好,事实上呢?现在同行业之间的竞争如此激烈以近于残酷,往往各自在产品质量、性能上都相差无几,那么决胜的关键因素在于什么,比拼的又是什么?我认为就是古人所说的:“将欲取之,必先予之”。谁在客户的身上付出的多谁就能赢得客户的信任和支持。你给予客户真诚,他回你真诚;你给予客户尊敬,他回你尊敬;你给予客户耐心,他回你耐心。还有一点我认为最重要,“吃亏”是富,处处想占便宜的企业怎么会赢得客户的好评,吃小亏换来的是客户的好评,这比做多少广告的效果都高。即“君子不言利,利就在其中”,这样的道理放在企业经营的大背景中也完全适合。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就是等价交换,交易双方通过交换各自获得价值的满足,从而实现“双赢”的结果。

在古往今来的商业活动中,公平买卖,诚信立业,以义取利,是商人立足社会不被唾弃的基础,孔子信奉“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”,晋商执著“义商”,徽商强调“戒欺”,都为文明经商规定了原则,这些都强调的是,经销商做生意要讲信誉,把眼前利益和长远发展结合起来,自对良心等各方面的关系,才能树立正确的经商观。单纯把利润看作追求的唯一目标,就很容易导致急功近利和短期行为,以至陷入经营上的误区,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埋下隐患,这样的事例在我国市场竞争秩序尚不规范的条件下并不鲜见。企业要想长期从社会客户处取得利润,那么请你先付出义,什么是义,企业对利润的追求必须建立在“为顾客创造价值” 的基础上,对待客户要有诚信度,还要具有社会责任感,只有这样,企业才会具有持久的生命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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